「台灣人持有日本土地 7.7%」是按住址算的——日本登記簿不記國籍,10 月 5 日起才要多填這一欄

新聞說台灣人持有日本土地 7.7%,但日本登記簿根本不記國籍——這個數字是按住址算的,住址在台灣的日本人也算在內。這篇拆解內閣官房 9 月 15 日首度公布的兩種推估:國外居住者 0.06% 與外國人類推者 0.12%~0.46%,說明台灣為何在建物排第二,以及 2026 年 10 月 5 日起登記要申報國籍的新規則。

極簡幾何構圖的日本不動產登記意象,低彩度灰藍、霧紫藍與淺薰衣草灰的莫蘭迪色調。畫面左側是由數十個淺薰衣草灰小圓角方塊排成的矩陣,象徵登記簿上一筆筆土地,其中只有四格填成較深的灰藍,代表住在海外的屋主只占極小比例;右側是一枚霧紫藍的扁平信封,右上角立著灰藍色水滴形定位圖釘,象徵統計依據的是住址;信封下方是一個只有灰藍虛線外框、內部全空的欄位,象徵 10 月起登記要新增的國籍申報。背景為大面積暖米白留白,整體平面化、無漸層、無立體陰影、無文字。

7.7%。

這兩天,不少台灣新聞的標題是這樣下的:日本首度調查外國人持有土地,台灣人占 7.7%,排第三。

我第一眼也是這樣讀的。

直到翻開日本內閣官房 9 月 15 日公布的原始 PDF,才發現那張圓餅圖寫的不是「國籍」,而是「居住國」。


▍日本的登記簿,本來就沒有國籍這一欄

先講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:日本的不動產登記簿,記的是屋主的姓名和住址,不記國籍。

日本政府今年 1 月決定的《總合的對應策》寫得很白:已經有人持有的不動產,所有人是哪國人,「現行制度無法掌握」。

所以這次政府拿 2024 年度的登記資料,換兩個角度去推估。


▍角度一:看住址,台灣的 7.7% 是這樣來的

第一個角度看住址欄。住址在海外的人,一律歸為「國外居住者」,官方明寫:包括日本人與日本法人。

國外居住者持有土地 12.7 萬筆,占全國約 2.3 億筆的 0.06%;建物 10.8 萬個,占約 5,300 萬個的 0.2%。

再依居住國拆開:

  • 土地:美國 27.2%、中國 22.5%、台灣 7.7%
  • 建物:中國 44.2%、台灣 18.6%、美國 11.3%

所以 7.7% 的正確讀法是:在「住址在海外」這個只占 0.06% 的小圈圈裡,住址在台灣的人占 7.7%。

一位住址登記在台北的日本人,在這張表上也算「台灣」。


▍角度二:看名字,答案只能給一段區間

第二個角度看姓名欄的文字,判斷像外國人還是日本人;法人則看住址在不在國外。判斷不出來的,列為「不明」。

所以結果是區間:外國人類推者持有土地 0.12%~0.46%,建物 0.35%~1.07%。

土地那段,最大值是最小值的將近 4 倍,而且這個角度沒有公布國別。

有人會說,反正都是推估,差不多就好。

但兩種算法差很多:一個把日本人也算進去,一個連誰是外國人都只能給範圍。

國土交通省也用類似的「看名字」方法算過東京都心 6 區:2025 年的公寓買賣(新成屋加中古屋)裡,外國人類推者買下的占 11.9%,比前一年的 13.1% 還低。


▍台灣在「建物」排第二,先看懂這行小字

官方附註寫著:建物的數法,是公寓每一戶都算一個;土地則按「筆」計算。

土地和建物是兩個不同的母體,兩張排行不能直接相比。

另一條線索在國交省同一天的公寓調查:東京 23 區新建公寓的海外住址買家,近年以台灣最多。


▍10 月 5 日起,申請登記要多填一欄

登記上的國籍資料,要到下個月才開始累積。

法務省規定,2026 年 10 月 5 日起,申請所有權保存、移轉等登記而成為屋主的個人,要一併申報國籍:

  • 不只買賣,繼承、贈與取得也包括在內
  • 日本人也要填;法人不適用這項申報
  • 台灣人填的是「台灣」,這是日本入管法令列明的地域名稱
  • 可用護照、在留卡、載有國籍的住民票等證明

法務省給的理由很實際:將來屋主過世,國籍是判斷適用哪國繼承法的基礎。

至於誰看得到:政府目前的規劃是只開放給依法處理國籍的行政機關,對外公布的是去識別化的統計。


▍這份調查真正的新聞

我知道這樣講有點掃興,但我覺得這份調查最大的新聞,不是台灣排第幾。

而是這份資料把一件事攤開了:日本政府其實不太清楚,自己的土地在誰手上。

國交省在同類推估的附註裡也寫明:結果「可能與實際不同」。

同一天另一份國交省統計,看的是 2025 年下半年的大面積土地交易申報:9,573 件裡,外國人與外國法人只有 68 件,其中台灣 2 件。

至於日本會不會因此收緊外國人買地,內閣官房的專家檢討會已經開了四次,那是另一個故事。

等 10 月之後的國籍資料累積起來,你覺得台灣在那張表上的名次,會往前還是往後?


📌 資料來源


讀者來信 Q&A

Q:新聞寫「台灣人持有 7.7%」,你說這是按住址算的,兩種說法到底差在哪裡?

A: 差在「台灣」這個標籤是看登記住址貼上去的,不是看護照。內閣官房用 2024 年度的登記資料,把住址在海外的人都歸為國外居住者,官方明寫包含日本人與日本法人,這群人合計只持有全國約 2.3 億筆土地中的 12.7 萬筆,約 0.06%。7.7% 是這一小群人依居住國拆開後,住址在台灣的占比;所以住址登記在台灣的日本人會被算進來,住在東京、登記東京住址的台灣人反而不在這張表上。另一個「看名字」的口徑叫外國人類推者,算出來是土地 0.12%~0.46% 的區間,而且沒有公布國別。打個比方:這像用信封上的寄件地址去統計寄件人的國籍,從台北寄出的信,寄件人不一定是台灣人。你身邊在日本買房的朋友,登記的是台灣住址還是日本住址?

Q:同樣是住址在台灣的人,為什麼土地只排第三,建物卻排到第二?

A: 先說結論:這兩張表不能直接拿來比,因為土地和建物是兩個不同的母體,數法也不一樣。土地按「筆」計算,筆是日本登記簿上一塊土地的登記單位,國外居住者合計持有 12.7 萬筆;建物按「個」計算,官方附註寫明公寓每一戶專有部分都算一個建物,國外居住者合計持有 10.8 萬個。也就是說,一棟公寓裡有幾戶海外屋主,建物那一側就會記上幾個。國交省同一天的調查另外提到,東京 23 區新建公寓的海外住址買家近年以台灣最多,這是可以並排參考的線索,但官方並沒有用它來解釋這張排行。打個比方:這像比較兩家店的業績,一家數「訂單筆數」、一家數「出貨件數」,名次高低本身說明不了誰賣得多。如果只能挑一張表來判斷台灣買家在日本的份量,你會挑哪一張?

Q:10 月 5 日開始要申報國籍,我如果在日本買房或繼承房子,實際上要多做什麼?

A: 要多做的,是在申請登記時一併申報「國籍等」;不論買賣、繼承或贈與,只要你是透過所有權保存或移轉等登記成為屋主的個人,就要填。法務省把這一項放在「檢索用資訊」裡,和姓名、住址、出生年月日、電子郵件一起申報,台灣人填的地域名稱是「台灣」,證明文件可用護照、在留卡或載有國籍的住民票等。日本人同樣要填,法人則不適用這項申報。法務省說明的用途是日後辦繼承:日本《法適用通則法》第 36 條規定,繼承依被繼承人的本國法,所以國籍是判斷該適用哪國法律的基礎。至於誰看得到,政府目前的規劃是只讓依法處理國籍的行政機關存取,對外只公布去識別化的統計。打個比方:這像在房子的檔案夾上先貼一張「適用哪國法律」的標籤,等到要辦繼承時,法務局不必從頭查起。如果由你決定,這份國籍統計應該公開到多細,縣市就好,還是要細到街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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